服務摘要

  1. 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:出廠滿 5年以上的機車,應每年於行照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期間實施排氣定期檢驗,逾期未依規定檢驗,將處新臺幣 500 元 之罰鍰, 逾期 6 個月仍未完成排氣定期檢驗,再處罰 3,000 元 罰鍰,最重移送監理機關 註銷車牌
  2. 為節能減碳,新北市環保局規劃 115 年 1 月 1 日 起將以手機簡訊通知提醒愛車排氣定期檢驗時間, 不再郵寄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通知明信片。
  3. 敬請登錄您的 機車車號手機號碼, 一輛車號只能申請 1 支手機號碼,再次輸入申請時的車號,可修改資料。
  4. 機車車籍必須是 新北市 才收得到定檢通知。
  5. 手機門號請勿設定 拒收企業廣告簡訊,以免無法收到通知。
  • 服務專線:02-2965-1501(若要取消簡訊服務,請打服務專線)
  •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30~12:00 & 13:30~17:30(國定假日除外)
  • 服務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(新北市環境保護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