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新北市機車定檢簡訊通知平台」服務使用及個資蒐集同意書
歡迎您使用「新北市機車定檢簡訊通知平台」(以下簡稱本平台),在使用本平台服務之前,請您務必詳閱下列說明:
使用本平台辦理機車定檢簡訊通知申請時,申請人同意詳實填寫車牌號碼及聯絡手機電話、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,以利機車定檢通知作業進行,若因申請人資料填寫錯誤,導致受理機關無法正確完成通知時,該申請通知無法處理之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。
申請人辦理機車定檢簡訊通知時,如經不可抗拒之外力(如斷電、斷線、網路傳輸壅塞等)干擾而導致傳送時間延遲,甚或無法接收、傳送致影響申請人權益時,各受理機關不負任何責任。
申請人使用平台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得終止其使用,並由申請人負相關之法律責任:
- 有竊取、更改、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。
- 有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、轉載情事者。
- 未經對方同意,擅自寄發廣告信至其信箱者。
- 任意散發垃圾信件者。
- 蓄意破壞系統信箱或通信設備者。
- 散播電腦病毒者。
- 散播不實謠言或誹謗性言論者。
- 有盜用他人資訊申請案件者。
- 所為言論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。
- 惡意進行系統操作申請,致影響他人申請權益受損者。
- 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。
- 其他有危害通信或違反法令之情事者。
本平台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新北市環保局(以下簡稱本局)告知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、利用等事項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請務必詳閱:
- 蒐集之目的:為進行機車定期排氣檢驗通知而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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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:
對象:設籍在新北市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。
方式:以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利用手機接獲簡訊,將車號發簡訊至手機號碼通知車主機車定期排氣檢驗的時間。 -
依據個資法第三條,申請人得就本平台保有之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:
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本平台依法令規定或若因執行業務所必須,得不依申請人請求辦理。 -
申請人不提供個人資料致權益之影響:
申請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惟若拒絕,本平台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
按下「同意」後,申請人即同意遵守本平台各條款之約定,並已清楚瞭解本平台蒐集、處理或利用申請人所提供之各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,且同意本服務對前開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